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11-003 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00 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 6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 年度公司财 务决算数据如下: 1、经济指标 2010 年营业收入为 268,148.5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31,412.92 万元,同比增长 18.82%,每股收益 0.609 元,同 比每股增加 0.097 元。 第 1 页 共 11 页 2009 年营业收入为 211,284.3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26,437.34 万元,每股收益 0.512 元。 2、资产状况 2010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494,098.64 万元,每股净资 产 9.57 元,总资产 1,457,786.24 万元。 2009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635,881.05 万元,每股净资 产 12.32 元,总资产 1,526,813.29 万元。 3、现金流量 201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287.41 万元,每 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6 元。 200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1,086.46 万元,每 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8 元。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10 年度, 公司实现净利润 184,318,454.48 元(母公司数,下同),提取 10%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8,431,845.45 元 后 , 当 年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165,886,609.03 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556,400,162.73 元,扣减 2010 年度已分配股利 103,243,766.40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619,043,005.36 元。 鉴于公司 2010 年取得的良好业绩,综合考虑公司市政、房地产 等业务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回报股东等因素,公司拟以 2010 年 末总股本 516,218,8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51,621,883.20 元,尚余可分配利润 567,421,122.16 元转入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 2 页 共 11 页 六、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 缺陷。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宁信会专字(2011) 第 0103 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认为公司按照内部控制标准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能力,保护公司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以源头治 理和过程控制为核心的企业内控体系,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 江苏监管局苏证监公司字[2011]101 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本公司以入选“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 试点单位”为契机,全面做好内部控制的建设、自我评价和审计工作 及内控披露工作,制定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 2010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 3 页 共 11 页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同意将公司经 营范围中的“国内贸易”业务删除,同时将“房屋租赁”业务改成“自 有房屋租赁”,《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相应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是: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及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地成片开发; 建筑安装工程;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工程 .. 设计;咨询服务;污水处理、环保项目建设、投资及管理。(以公司 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 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同时根据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 处(以下简称“财政部江苏专员办”)财驻苏监[2010]109 号文《关 于对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 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要求,公司对 2009 年度报表按追溯重述法进行 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事项的原因及追溯调整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 2010 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10]41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财政 部江苏专员办组织检查组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至 9 月 30 日对公司 2009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延伸检查了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2010 年 10 月 29 日财政部江苏专员办向本公司出具了财驻苏监[2010] 109 号文,要求对部分事项追溯至以前年度。 第 4 页 共 11 页 1、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对在本期取得房产证留作自用 的山水风华项目会所、门面房及违建样板房项目成本进行了调整,由 于上述会所、门面房及违建样板房项目成本前期已计入开发产品成 本,本期对前期多确认会所、门面房及违建样板房项目已销售部分的 成本 18,488,549.90 元及山水风华项目前期多计入的资本化利息 4,579,500.00 元进行了调整,调减 2009 年营业成本 22,093,482.82 元; 调增 2009 年财务费用 4,579,500.00 元,调增 2009 年开发产品 15,016,593.08 元,调增 2009 年长期待摊费用 2,497,389.74 元,调减 其他应付款 2,792,687.61 元;对委建项目 2009 年按完工百分比法少 确认收入 2,792,687.61 元及相关税金及附加 154,994.17 元进行了调 整,调增 2009 年营业收入 2,792,687.61 元,调增 2009 年营业税金及 附加 154,994.17 元。综合上述事项影响,合计调增 2009 年所得税费 用 6,426,435.84 元。 2、子公司南京臣功制药有限公司本期对上期进行资本化的处于 研发阶段不确定是否能形成无形资产以及预付合作方的合作开发费 用进行追溯调整。调增 2009 年管理费用 2,182,355.00 元,调增 2009 年预付账款 1,820,000.00 元,调减 2009 年开发支出 4,002,355.00 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事项累计影响合并报表股东权益增加 11,542,885.42 元,净 利润增加 11,542,885.42 元。 1、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元) 对母公司的影响(元) 预付账款 1,820,000.00 存货 15,016,593.08 开发支出 -4,002,355.00 长期待摊费用 2,497,389.74 第 5 页 共 11 页 应交税费 6,581,430.01 其他应付款 -2,792,687.61 未分配利润 8,797,837.34 少数股东权益 2,745,048.08 2、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利润表项目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元) 对母公司的影响(元) 营业收入 2,792,687.61 营业成本 -22,093,482.8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4,994.17 管理费用 2,182,355.00 财务费用 4,579,500.00 所得税费用 6,426,435.84 净利润 11,542,885.42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797,837.34 少数股东损益 2,745,048.08 (三)财务报表更正后主要的会计数据与财务报表更正前对照情 况 2009 年末合并报表 报表项目 更正前(元) 更正后(元) 资产总额 15,252,801,250.02 15,268,132,877.84 其中:预付账款 132,072,255.52 133,892,255.52 存货 6,149,466,981.17 6,164,483,574.25 开发支出 4,002,355.00 - 长期待摊费用 3,507,960.67 6,005,350.41 负债总额 8,586,751,906.75 8,590,540,649.15 其中:应交税费 54,870,734.63 61,452,164.64 第 6 页 共 11 页 其他应付款 1,045,362,116.78 1,042,569,429.17 股东权益总额 6,666,049,343.27 6,677,592,228.69 其中:未分配利润 521,479,649.14 530,277,486.48 营业总收入 2,110,050,351.03 2,112,843,038.64 其中:营业收入 2,110,050,351.03 2,112,843,038.64 营业总成本 2,054,239,694.72 2,039,063,061.07 其中:营业成本 1,613,256,241.60 1,591,162,758.7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3,816,779.56 123,971,773.73 管理费用 105,971,723.35 108,154,078.35 财务费用 120,691,700.16 125,271,200.16 利润总额 317,065,996.65 335,035,317.91 所得税费用 55,985,240.85 62,411,676.69 净利润 261,080,755.80 272,623,641.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55,575,519.31 264,373,356.65 净利润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0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宁信会审字(2011)第 0188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所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作出了说明。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 次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宁信会专字(2011)0102 号《2009 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计报告》。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 说明 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并对前期财务 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通过会计差错和追溯调整,更 第 7 页 共 11 页 正、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并对前期财务 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通过会计差错和追溯调整,更 正、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意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 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意见及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的有关规定,追溯调整符合有关程序; 2、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说明,该说明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 2010 年度报酬的议案;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为本公司 2010 年度审计 机构。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了对本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经与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同意续聘南京立 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其 2010 年度不高于 35 万元的财务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江苏证监局苏证监公司字[2011]101 号文《关于做好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以入选“江苏省内 部控制规范实施试点单位”为契机,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 8 页 共 11 页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从 2011 年度披露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经与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同意聘 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周二)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内容: 1、审议《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公司三位独立董事《2010 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议《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 2010 年度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 溯调整的议案》。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和方法: 1、凡 2011 年 4 月 2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 第 9 页 共 11 页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 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 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 权委托书。 4、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4 月 22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持上述证件至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129 号 3 楼 邮政编码:210038 联系电话:025-85800728 传 真:025-85800720 联 系 人:谢建晖 王征洋 5、其它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膳食费用自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新 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1、审议《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反对、弃权); 2、审议《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反对、弃权); 3、听取公司三位独立董事《2010 年度述职报告》(赞成、反对、 弃权); 4、审议《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赞成、反对、弃权); 5、审议《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反对、弃权); 6、审议《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反对、弃权);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8、审议《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第 10 页 共 11 页 2011 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 2010 年度报酬的议案》(赞成、反对、 弃权); 9、审议《关于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0、审议《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 溯调整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 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赞成、反对、弃权);对未作指示 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议案二、三、四、五、九、十、十一、十二还将提请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