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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高科: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8-16  

						证券代码:600064           股票简称:南京高科    编号:临 2011-014 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0
                                                          19,082,75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注)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64
    注:因会议所议事项为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
177,893,815 股回避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公司 6 名董事、3 名监事以
及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
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南
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不高于该公司为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且
担保余额不高于 15 亿元人民币,担保(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因开发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开发总公司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19,079,359 股同意,3400 股反对,0 股弃
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99.982%。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周峰、宋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苏永证字(2011)第
058 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
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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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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