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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高科: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2013-04-08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
行独立董事诚信与勤勉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2 年度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茅宁先生、周友梅先生和葛扬
先生。
    茅宁,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副系主任、
系主任,商学院院长助理,南京大学 EMBA 及高级经理培训中心主
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江苏省数量经济与管理科学学会会长,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
油运股份有限公司、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联合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周友梅,民建会员,研究生学历。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会经
济委员会委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副会长,江苏省资产评估
协会副会长,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芜湖亚夏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源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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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扬,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后。现为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
主任,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央马
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组主要成员、全国综合大学《资本
论》研究会秘书长、江苏省房地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社会
主义经济理论研究和房地产经济理论研究。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
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2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 11 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茅   宁                11                 11               0
     周友梅                 11                 11               0
     葛   扬                11                 11               0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
长,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
2012 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12 年应参   亲自出
 姓 名                                                        缺席次数
                    任职情况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3           3            0
茅   宁
           审计委员会委员                  6           6            0
                                   2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6       6         0
周友梅    战略委员会委员               1       1         0
          提名委员会委员               1       1         0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1       1         0
葛   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       3         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各项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
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就相关议题发表意
见,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
事项均投赞成票,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1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2 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
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
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2 年 1 月 18 日,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我
们对《关于增加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互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2012 年 3 月 27 日,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我
们对《关于控股子公司承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相关项目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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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8 月 16 日,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我
们对《关于控股子公司承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相关项目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2012 年 12 月 26 日,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我们对《关于增加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互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2 年 4 月 1 日,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我
们对公司 201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2 年 12 月 26 日,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第八届董事会候
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 年 1 月 18 日、2012 年 3 月 31 日、2012 年 7 月 27 日,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完成情
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按照考核结果
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2 年 1 月 18 日,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我
们对《关于改聘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上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11 年度股

                                   4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516,218,83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的 201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
       2012 年 8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
条款,使现金分红制度化,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利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在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并严格按照承
诺事项履行了义务。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
格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2 年度,公
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2 年 3 月 27 日,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公司通
过成立内控领导小组,保证方案的贯彻落实和内控建设工作的有效推
进,有效提升了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其中,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核三个专门委员会中任职占到三分之二,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
员。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11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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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和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议事规则和细则召开会议
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和审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
门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运作规范,经营
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
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公司未来发展中,我们仍将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
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茅宁、周友梅、葛扬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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