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关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3-04-25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13-018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4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南京
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临2013-014),公告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
地点、审议事项等事宜。
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南京高科仙林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临2013-017”号公告),该议案还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4月25日,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公
司股票数量计178,893,815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4.65%)提出的《关
于提议增加2012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为避免重复召开股东大会,
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将上述《关于为南京高科仙林湖置业有限公
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
大会一并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认为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单独持有
本公司34.65%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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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鉴于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由 10 项增加为 11
项,具体如下: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听取《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12年度报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 2012 年度报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南京高科仙林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
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12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它事宜均保持不变。
经修订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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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5月16日召
开的贵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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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8 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
2012年度报酬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9 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
其2012年度报酬的议案
关于为南京高科仙林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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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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