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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高科: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的补充说明2014-04-01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14-011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等相关公告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为切实保护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对公司 201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南京
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4-005)及《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互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06)中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及“与南京新港开发
总公司互相提供贷款担保”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事项
的补充说明:
     (一)公司与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
是母子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80%股权,高科置业另外两方股东南京
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林新市区”)和南京市栖霞
区国有资产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栖霞国资”)分别持有其 19.8%和
0.2%股权。仙林新市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南京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仙
林新市区公司和栖霞国资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为高科
置业(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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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高
科置业(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过公司持股比例的融资支持,有利
于解决其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
整体发展战略。由于资金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即不低于
借款提供方的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互相提供贷款担保事项的补充说
明:
       (一)本次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
互相提供贷款担保事项是基于开发总公司长期以来对公司各项经营
业务的支持。截止公告日,开发总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度为
70 亿元,超出公司拟为开发总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度(60 亿元)。
       (二)截止公告日,开发总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32.24 亿元,公司为开发总公司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32.745 亿元。公司
为开发总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度未超出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额度规定(不高于 45 亿元)。
       特此补充说明。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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