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关于子公司承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相关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7-26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14-028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承建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相关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园区建设业务的经营优
势出发,积极参与所在园区的综合整治和改造升级工作,有利于提升
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过去 12 个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8,903.99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配套设施建
设,更好地服务进区企业,提升开发区整体形象,增强招商引资吸引
力,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委托,公司
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以项目
管理模式承接开发区南京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办公楼
周边道路、景观等工程,工程总造价约 2,50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约
125 万元;公司子公司南京高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
园林”)以总承包模式承接开发区内部分路段的场地平整、苗木移植、
种植、养护等工程,工程总造价约 2,40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约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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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高科建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3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吕
晨。
高科园林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吕晨。
由于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开发总公司累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 8,903.99 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二、关联方介绍
委托方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78,893,8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5%。注册资本:126,363.5 万元。注册地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杨有林。经营范围:物资供应、
国内贸易、投资兴办企业、项目开发等。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开发总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 263.80 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5.82 亿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81 亿元,
净利润 5.43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综保区办公楼周边道路、景观等工程。该项目由高科建设以
项目管理模式承接,主要包括综保区办公楼周边道路、景观工程、综
保区立体字安装工程、综合服务大楼广场及周边广告牌工程,工程总
造价约 2,50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约 125 万元。
2、开发区内部分路段的场地平整、苗木移植、种植、养护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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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该项目由高科园林以总承包模式承接,主要包括对开发区部分地
块进行土方整治、环境整治、绿化景观优化提升等工程。工程总造价
约 2,40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约 250 万元。
上述工程合计总造价约 4,900 万元,预计共实现毛利约 375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园区建设业务的经营优势
出发,积极参与所在园区的综合整治和改造升级工作,有利于提升公
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承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相关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
熊俊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
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文件;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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