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关于子公司承接市政等相关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7-03-30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17-007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承接市政等相关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市政等业务的经营优势
出发,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区域
配套设施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 过去 12 个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紫金科创累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 277.76 万元,与开发总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
额为 3,087.29 万元,两者共计 3,365.05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及周边区域
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开发区及周边区域整体形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
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从发挥自身从事
市政等业务的经营优势出发,按照市场化原则,接受南京紫金(新港)
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创”)委托,
承接乌龙山公园服务配套设施一期项目附属工程,兴智科技园项目 B
地块设计;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委
托,承接恒广路(二通道—仙新路)路面工程,LG 化学汽车动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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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项目消防工程,开发区相关测绘测量工程。上述项目合计总金额约
8,805 万元,预计共实现毛利约 892 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万舜任紫金科创及开发总公司董事长,上述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紫金科创累计发生的关
联交易金额为 277.76 万元,与开发总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为 3,087.29 万元,两者共计 3,365.05 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
二、关联方介绍
委托方紫金科创注册资本 390,000 万元,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实际控制人:南京市国资委。法定代表人:万舜。主要业
务范围: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创业、实业、风险、股权投资;投资管
理及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
公司董事万舜先生任紫金科创董事长。
紫金科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3,668.73 652,139.70
所有者权益 394,979.73 294,822.56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29,485.35 47,164.76
净利润 157.05 1,624.22
注:上述财务指标为母公司口径,其中 2015 年相关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
委托方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68,3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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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4.74%。注册资本:696,363.51 万元。注册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控制人:南京市国资委。法定代表
人:万舜。主要业务范围:物资供应、国内贸易、投资兴办企业、企
业管理服务、项目开发等。公司董事万舜先生任开发总公司董事长。
开发总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62,167.61 2,278,251.97
所有者权益 758,832.63 696,329.23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4,586.52 189,471.51
净利润 12,706.90 22,466.56
注:上述财务指标为母公司口径,其中 2015 年相关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
高科建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3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吕
晨。经营范围为市政建筑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修缮投资及管理等。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科建设(含子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市政等业
务的经营优势出发,按照市场化原则,承建紫金科创及开发总公司以
下工程项目:
(一)紫金科创相关项目
1、乌龙山公园服务配套设施一期项目附属工程。该项目以 BT
方式承接,主要包括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龙山公园服务配套设施一
期项目附属工程的基础、土建、水电、钢结构、通风空调、消防、智
能化、幕墙及装饰装修等。工程总造价约 2,35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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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353 万元。合同约定,工程竣工后三年内紫金科创分期回购该项目
(主体工程封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其余款项分三年各支付
30%)。
2、兴智科技园项目 B 地块设计。该项目主要以提供设计服务的
方式承接,主要设计内容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科技园项目 B
地块施工图设计。设计费用 25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约 100 万元。
(二)开发总公司相关项目
1、恒广路(二通道—仙新路)路面工程。该项目以项目管理模
式承接,主要包括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二通道—仙新路)道
路面层沥青摊铺、人行道出新及景观绿化、交通标志、路灯工程等。
工程总造价约 4,500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约 135 万元。
2、LG 化学汽车动力电池项目消防工程。该项目以提供监理服务
的方式承接,主要内容为对 LG 化学汽车动力电池项目消防工程进行
监理。工程总造价约 994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约 20 万元。
3、开发区相关测绘测量工程。主要包括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
围内市政管线、零星基建、施工基准控制点、用地红线定位放线、地
形图修测等测绘测量,工程合计总金额约 711 万元,预计实现毛利共
约 284 万元。
上述项目合计总金额约 8,805 万元,预计共实现毛利约 892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市政等业务的经营优势出
发,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开发区及周边区域配套设施建设,
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项目都
为开发区内的相关项目,收益稳定且风险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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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开发区内相关项目的议
案》,关联董事万舜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
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前,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并
发表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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