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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高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4-03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19-014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
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402-07 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
行通知书》([2019]京财保 9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
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被冻结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冻结时间:2019 年 4 月 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 日
    冻结数量:130,314,65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4%
    冻结事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诉南京
新港开发总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的(2019)京财保 9 号民事裁定书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29,345,157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74%,本次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379,345,157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88.35%,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9%。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控
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目前正在
积极核实并协调处理相关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

                                  1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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