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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30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20-012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中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的通知》将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仅
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

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通知,公司自规定的

日期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并结合自身情况调整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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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主要内容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收入确认计量采用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
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
规定。
    主要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
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 2020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
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相关调整数公司在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进行列示),对
2019 年度以及其他可比期间信息无需追溯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
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执行财会[2019]16号文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主要内容
    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
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包括:
    1、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同时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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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主要影响
    执行财会[2019]16号文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
政部新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和财会[2019]16 号文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
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与审计服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论证,并科学测算及评估了其对本公司会计核
算及科目产生的影响;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新收入准则将
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预
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财会[2019]16 号文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
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
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及公司股东的利益;3、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
政部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相关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
执行。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最新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和财会
[2019]16 号文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
日期开始正式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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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新收入准
则以及财会[2019]16 号文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利于
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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