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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书2020-04-3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
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全部资料。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有
效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与审计服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充分论证,并科学测算及评估了其对本公司会计核算及
科目产生的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根据累积影响数调
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
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执行财会[2019]16 号文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
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整体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
相关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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