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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南京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3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
冯巧根先生、独立董事高波先生和董事陆阳俊先生。其中,主任委员
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冯巧根先生担任,另外两名委员分
别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士。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2020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
换届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上述3名董事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为董事会相关事项建言献策。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了全部会议。
    1、2020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进行了单独沟通,出具了第二次审阅意见和关于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的函件。
    2、2020年4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总结》、《南京高科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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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19年度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
机构的提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并同意将上述提案和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公司
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等事项出具了意见书,同意上述事
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0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
财务报表,同意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0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20年第三
季度财务报表,同意将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0年12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和内
控审计工作计划,出具了关于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的
函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公司内控制度修订情况汇报,同意
将新增及修订的部分内控制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
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采取书面形式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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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
及财务状况。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各期财
务会计报表,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相关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
行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
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和职业操守,在审计服务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勤勉尽
职并及时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其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等因素,建议公司
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
提出相关改进内控体系的建议。审计委员会还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控
制度修订,同时要求公司持续做好内控制度实施,充分发挥内控制度
对公司各项业务的风险防范作用,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5、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指导内部审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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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
结和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落实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
要求内审机构重点关注公司内控制度防范风险的有效性以及2020年
部分内部控制问题的完善情况。在此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还定期听取
内审部门阶段性工作汇报,持续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提升针对性和有效
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年
报审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进行指导并出具意见,
同时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公
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确保了公司运作
规范合规,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2021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更加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持续防范相关风险,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
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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