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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高科:南京高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1-10  

                        证券代码:600064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22-042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
     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64          南京高科         2022/11/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
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


                                      4
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
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
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4、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持上
述证件至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津路 8 号高科中心 A 座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800728
    传真:025-85800720
    联系人:孙越海、蒋奇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膳食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5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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