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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通客车: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 2021-051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实施了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5 元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拟将本次激
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6.49
元/股;同时,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5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离
职等原因,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2.5 万股需按规则进行
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谷
秀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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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期间,公司内部
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激
励计划向 53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899.2 万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结果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定价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99 元/股。根据
《激励计划》 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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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若发生派息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
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的
利润分配方案,依据上述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6.99-0.50=6.49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依据: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发生免降职、
离职等的激励对象,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按规则进行回购注
销。
    (二)回购股份种类: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比例
    1、职务变动原因
    7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发生变动,公司按其新任岗位标准重新
核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共计调减限制性股票 40.5 万股,所
调减的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
销。
    2、离职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对应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62.0 万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102.5 万股,占本次激
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 2.09%,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待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统
一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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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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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992,000 -1,025,000         47,967,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13,939,223          0      2,213,939,223
      总计     2,262,931,223 -1,025,000      2,261,906,223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
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合法有效。
    (二)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15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离
职等原因,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不再具备《激励
计划》中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102.5 万股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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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
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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