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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15-06-2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银
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本次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其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各个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同意提名贾粮钢、王卫华、朱圣民、张山峰、毋龙先、孟灵
魁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海龙、陶雄华、刘汴生、金
焕民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赵海龙   刘汴生   金焕民   陶雄华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