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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鸽: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6-03-30  

						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ST 银鸽        编号:临 2016—01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满足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重

大风险。

   ●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为壹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

为 0 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生活纸”)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银鸽生活纸向漯河银鸽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银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漯河银鸽集团将通过河南能

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银鸽生活纸发放此笔贷款。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
元整,期限为壹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

保。因漯河银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银鸽生活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贾粮钢、

王卫华、朱圣民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漯河银鸽集团简介
    名称: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漯河市召陵区中山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贾粮钢

    注册资本:贰拾壹亿伍仟捌佰捌拾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不含创业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担保等

涉及专项行政审批项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以上项目凭资质

证核定等级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和技术咨询;生物技术的研究及技术转让;再

生资源回收及销售(不含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

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漯河银鸽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

62.52 亿元,总负债为 34.52 亿元,营业收入为 28.21 亿元,利润总额为 1.24 亿元

    2、银鸽生活纸简介

    名称: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

    住所:漯河市召陵区阳山路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进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壹佰陆拾万圆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卫生用品:纸巾(纸)、尿布、尿裤、湿巾、第一类医疗器械:一

次性医用护理垫的生产、销售;蒸汽的销售;从事货物、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银鸽生活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 15.32

亿元,总负债为 11.20 亿元,营业收入为 8.83 亿元,利润总额为 0.41 亿元。

   (二)与关联人的关系

    银鸽生活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9.95%的股份;漯河银鸽
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7.35%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借款金额:壹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壹年

    借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是否担保或抵押:无担保和抵押

    四、交易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银鸽生活纸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银鸽生活

纸向漯河银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主要用于银鸽生活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

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

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贾粮钢先生、王卫华先生、

朱圣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审议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海龙、刘汴生、金焕民、陶雄华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

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本次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符合市场定价规则,本次交易事项公允、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