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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鸽投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和权利。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提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经审
阅,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依照规定,现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

    2、对《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是参考了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公司评估出具的估值报告后,经
双方协商而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对
后续大额债权无法收回风险,由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担保,上市公司承担相关
损失的风险较小。本次转让四川银鸽股权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和未来长远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赵海龙        刘汴生          陶雄华       金焕民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