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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鸽投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公告2017-10-18  

						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17-09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四川银鸽”)73.81%股权(对应出资额股权人民币 19,978.03 万

元)以交易价格 1 元人民币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银鸽集团”),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94 )。为进一步阐明本次股权转让的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作出补
充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其持有控

股子公司四川银鸽 73.8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银鸽集团,银鸽集团将以现金方式支

付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交易价格为 1 元人民币。上述股权转让完成

后,公司不再持有四川银鸽的股权。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审计

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 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大额应收债权收回安排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四川银鸽所欠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75,680.94 万

元。除该笔款项外,公司与四川银鸽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为四川银鸽提

供担保的情形。

    根据《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安排:

    1、双方约定,四川银鸽应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含)将所欠银鸽投资的

款项全部归还,银鸽集团应协助标的公司履行该项义务;

    2、银鸽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协助标的公司清偿对银鸽投资所欠

债务,保证标的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含)偿清对银鸽投资的全部债务;

在此期间,标的公司就所欠银鸽投资债务具体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和实际占用自然日天数向银鸽投资计算并支付相

关资金占用利息。在四川银鸽无法按时偿还前述款项的情况下,由银鸽集团在上

述还款日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银鸽投资偿还前述款项并承担因四川银鸽未

及时还款给银鸽投资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三、后续对公司利益保障

    (一)四川银鸽对偿还债务的安排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四川银鸽所欠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75,680.94 万

元,除该笔款项外,公司与四川银鸽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为四川银鸽提

供担保的情形。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上述借款应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

前(含)全部归还。

    按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若

交易完成后,四川银鸽拟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1、四川银鸽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自 2015 年以来,虽然四川银鸽的

经营利润持续亏损,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直为正值;

    2、四川银鸽可以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外部融资,以补
充四川银鸽的流动资金及固定资产投入资金。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人民币 69,736.54 万元,相关资产未进行任何抵押,也未对外提供任何

担保,同时,四川银鸽过往年度资信状况良好,已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密切的联
系,开启合作关系,获取授信;

    3、其他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事项各方互惠共赢的方式。

    (二)银鸽集团对四川银鸽偿还债务的承诺

    按照《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为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到期未

能偿还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承诺函》: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四川银鸽所欠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75,680.94 万元,除该笔款项外,

公司与四川银鸽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为四川银鸽提供担保的情形。并根

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应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含)全部归还。银鸽集

团承诺,在四川银鸽无法按时偿还前述款项的情况下,由银鸽集团在上述还款日

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偿还前述款项并承担因四川银鸽未及时还款给公司

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按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若

交易完成后,银鸽集团拟提供担保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1、 四川银鸽自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筹措

      的资金;

   2、 银鸽集团自有资金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筹措的资金;

   3、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银鸽集团流动资产总计人民币 12.08 亿元;

   4、 其他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事项各方互惠共赢的方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银鸽将逐步偿还所欠公司人民币 75,680.94 万元债务,

这将大大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同

时,也将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