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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鸽投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1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18-04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

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

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利润表中新增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

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已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处

理。比较数据不做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1
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报表增加“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资

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营业

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核算范围较以前减小。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内容)。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金额
                                                          称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持续经营净利润         12,311,141.91
  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本公司日常
                                                  营业外收入、其他收
  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                               70,547,116.70
                                                  益
  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3)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本公司取得
                                                  营业外收入、财务费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摊销冲减财务费用。比                                  2,748,106.64
                                                  用
  较数据不调整。
  (4)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
                                                                          2,449,008.99
  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          支出、资产处置收益
  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


                                              2
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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