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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鸽投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19-030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

示进行损益、资产科目间的调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 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

(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
www.sse.com.cn 的相关内容)。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

调整,除以下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

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该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票 据 及 应 收 账 款 ” , 2018 年 度 金 额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1,152,641,752.00 元 , 2017 年 度 金 额
                                                  374,999,948.78 元;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票 据 及 应 付 账 款 ” , 2018 年 度 金 额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1,517,147,317.58 元 , 2017 年 度 金 额
                                                  713,456,442.59 元;
                                                  调 增 “ 其 他 应 付 款 ”2018 年 度 金 额
  (3)“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
                                                  404,645.59 元,2017 年度金额 611,253.56
  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元。

  (4)“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比   调增“固定资产”2018 年度金额 30,068.17
  较数据相应调整。                                元,2017 年度金额 30,068.17 元。


  (5)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   调减“管理费用”2018 年度金额 9,379,637.49
  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      元,2017 年度金额 640,955.68 元,重分类
  独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至“研发费用”。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及影响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持有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中列示。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



                                              2
法”。

    (3)公司评估了原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股权,选择不同的计量方法对公司财

务报告无重大影响。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

政策变更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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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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