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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鸽投资:关于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7-20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19-05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

生活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

下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9,800 万元(不

含本次),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11%。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概述

    为满足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鸽生活纸拟向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净额0.6

亿元,授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函、

贸易融资、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的敞口部分,授信期限

为12个月。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为银鸽生活纸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0.6

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银鸽生活纸资产

负债率超过70%,上述《关于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介绍
    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漯河市召陵区阳山路

    法定代表人:王奇峰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壹佰陆拾万圆整

    经营范围:卫生用品:纸巾(纸)、尿布、尿裤、湿巾、第一类医疗器械:

一次性医用护理垫的生产、销售;蒸汽的销售;物流服务;房屋及场地租赁;从

事货物、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银鸽生活纸 99.9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银鸽工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工贸”)持有银鸽生活纸 0.05%股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鸽生活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37,319.56 万元,总负债 121,209.4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8.27%,流动负债

120,947.85 万元,净资产 16,110.15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4,432.99

万元,净利润-6,594.7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银鸽生活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140,292.90 万元,总负债 127,560.4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0.92%,流动负债

127,306.27 万元,净资产 12,732.40 万元;2019 年 1-3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2,

436.06 万元,净利润-3,377.75 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贰年止。

    3、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

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应付费用。

    上述授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经营

管理层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内容以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
要,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99.95%股权,公司通过全资

子公司银鸽工贸持有银鸽生活纸 0.05%的股权,因此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

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事

项,是为了满足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被担保人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

次授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授信、

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自身经营

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

授信、担保事项。

    七、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15,800 万元(不含本

次),占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2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为 9,800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 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11%;公司对能

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3.13%。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

规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5.《保证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