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鸽投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2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和权利。依照规定,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本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其候选人提名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冯冲先
生、栾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合法,不存在《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栾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赵海龙 刘汴生 陶雄华 方福前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