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和权利。依照规定,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延长承诺履行期限,是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做 出的,便于承诺的继续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 案的表决,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 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汴生 陶雄华 郝秀琴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