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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0-05-13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ST 银鸽        公告编号:临 2020-04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5 月 12 日,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48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

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

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大宗贸易业务

    年报及审计意见显示,公司按照净额法确认大宗贸易业务收入 3,615 万元,与

之相关的交易发生额为 26.68 亿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大宗贸易相关

的应付商业承兑汇票 10.30 亿元,应收账款余额 1.31 亿元、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10.42 亿元。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上述应付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均已逾期。

    1、年报显示,公司通过总部、河南银鸽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工贸)开

展木浆、乙二醇等贸易业务,供应商包括普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国

贸)、上海熔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熔和)、漯河市豫南口岸物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豫南口岸),客户包括河南鼎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鼐)、

河南融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融纳)、河南大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河南大乘)、上海晟光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晟光)。2019 年,公司贸

易业务实现收入 3,332 万元,同比增加 3.25%,毛利率 48.41%,提升 19.16 个百分

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大宗贸易业务运营模式,包括涉及商品采购、货物流转、

物流仓储、资金流转等具体环节及公司主要参与环节,公司相关管理销售团队、仓

储物流资源,以及风险管控情况等;(2)结合公司在贸易业务中的角色定位、风险

报酬承担、定价能力、结算方式等情况,说明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

理性;(3)说明公司年报披露贸易业务收入金额前后不一致的原因,列示各笔贸易

业务交易背景、交易产品、发生金额、收入确认时点,以及相关交易货款支付情况;

(4)贸易业务的交易对方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 如存在关联关系,具体说明关联

方情况、交易背景、金额,以及是 否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5)结合贸易

业务涉及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化,可比同类交易毛利率水平等情况,说明贸易业务毛

利 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年报显示,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 10 亿元,其中应付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为 7.60 亿元。本期已到期未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总额 10.70 亿元,其中 6.70 亿

元重分类至应付账款。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手

方的名称、开票时间、金额、到期情况,以及相关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

结合公司业务模式,说明公司开具大额商业承兑汇票进行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3)

公司逾期未付票据的原因,是否涉及逾期罚息,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4)

关于到期尚未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目前付款进展,交易双方有关安排情况,并充

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

    3、年报显示,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3.60 亿元,同比下降 56.78%,全部为商

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余额 9.55 亿元,同比增加 198.80%,主要系将 6.79 亿元到

期未能兑付的商业承兑票据转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对手方中,河

南鼎鼐对公司应付账款 4.16 亿元,河南融纳对公司应付账款 1.85 亿元,上海晟

光对公司应付账款 2.08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主

要对象、开票方、交易背景、销售产品、交易金额、票据开具及到期情况,相关方

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2)到期未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开票方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

人、业务开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有关资金兑付安排或计划,以及是否存在兑付

风险;(3)目前收款进展及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并结合资金回收风险, 分析公司
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公司前期公告显示,公司曾于 2018 年 1 月、2019 年 1 月向河南融纳开

具商业承兑汇票,但交易未能实施,对方将相关票据退还公司。2019 年 7 月 1 日,

公司再次向河南融纳开出 4.0008 亿元商业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项,河南融纳当

日即使用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向北京通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冠)背

书融资 3.7 亿元,近期因公司未能按期兑付上述票据,北京通冠对公司提起诉讼。

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明历次公司向河南融纳开具票据涉及交易合同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背景、采购产品、交易金额,双方权利义务约定,并说明公司与其多

次签署合同、预付款项,但未 实施交易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2)河南融纳股权结

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任职情况,进一步核实其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3) 结

合河南融纳主营业务经营,财务数据,对公司货款支付情况,说明河南融纳作为公

司重要贸易业务客户,使用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融资,是否系为其向公司

支付贸易业务货款、票据等提供运转资金。

    二、关于公司造纸业务

    5、年报显示,2019 年公司机制纸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9.58 亿元,同比减少

28.40%,毛利率 0.34%,同比减少 3.17 个百分点。其中包装纸收入 6.55 亿元,

同比下降 47.86%,毛利率-11.74%,同比下降 11.58 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

(1)各类型纸品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说明机制纸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2)包装纸各季度产品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以及对应毛利率情况;(3)结

合包装纸供应商客户情况、公司议价能力、定价政策以及同行业情况,说明包装纸

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6、年报显示,公司主要子公司经营亏损严重,2019 年银鸽工贸、漯河银鸽特种

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特种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生

活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66 亿元、4.48 亿元、8.59 亿元,合计占公司收入比例

88%,净利润-2,545 万元、-4,700 万元、-2.11 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1,961 万元、

-4,997 万元、-6,295 万元,其中银鸽生活纸亏损大幅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

结合上述子公司产品收入、成本、产销量、市场变化等情况,分析其经营亏损的原

因;(2)结合公司生产线、产品市场定位、行业成本变动等,说明上述子公司经营

情况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三、关于公司财务数据

    7、年报及审计意见显示,公司对河南大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

大乘)、关联方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银鸽)和河南福雷沃商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福雷沃)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分别为 2.76 亿元、1.28 亿

元和 3,498 万元。2019 年,河南大乘、四川银鸽和河南福雷沃向公司销售金额(含

税)分别为 82 万元、9,894 万元和 1,915 万元,预付款项大幅超过公司实际采购

额。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款项对应主要原材料或产品采购金额、数量,并结

合有关原材料或产品使用情况,说明大额预付款项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2)河

南大乘、河南福雷沃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任职情况,以及是否与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相关资金是否最终流向关联方。

    8、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3.70 亿元,其中公司对银鸽集团往来

款 3.96 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3,957 万元。前期公司向控股股东银鸽集团转让

原子公司四川银鸽,形成上述其他应收款,但该笔款项归还期限已延长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请你公司及控股股东补充披露:(1)结合控股股东财务状况及还款安排,

说明控股股东能否按期还款并充分提示风险;(2)公司对该笔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

准备是否充分及其合理性。

    9、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37 亿元,递延所得税资

产冲回 4,359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明细、形

成时间、产能利用率、累计折旧计提金额、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及期末余额、期末账

面净值;(2)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后续安排,说明前期减

值计提是否谨慎,以及本次减值计提的依据和合理性;(3)前述递延所得税资产冲

回的原因及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10、年报显示,公司将投资营口乾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营口乾银)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报告期内产生公

允价值变动 12,65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将营口乾银列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

依据、公允价值变动的测算过程,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11、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1.87 亿元,其中 1.81 亿元被作为保

证金或冻结,使用受限。请公司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可能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年报显示,公司研发费用 4,217 万元,同比增加 349.63%, 其中材料支

出达 3,765 万元。请公司结合有关研发项目进度,主要产品及升级布局,说明研发

到投入使用的具体计划安排。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第 1-11 项问题予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之前,披露对本

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述相关

内容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