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五十五次董事会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1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五十五次董事会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认真审议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关
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
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本次关联
交易定价合理,行为规范。
    2、上海梅林此次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审议与披露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制度》等相关监管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五十五次董事会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长奎:______________   王德清:______________   史剑梅:_____________




                                                      2018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