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1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版)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属上海鼎瀛农业有
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所属大丰鼎盛农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上述议案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前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3、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关联交易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章:
刘长奎:___________________ 田仁灿:__________________
郭 林:___________________ 洪 亮: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