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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梅林: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3-31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现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经核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为大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0,419.19万元,
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6.20%,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母净资
产的比例为10.08%。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有担保没有引起诉讼、逾期
的担保。
    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适当额度的担
保,是为保障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章:




             刘长奎:___________________             田仁灿:__________________




             郭   林:___________________            洪   亮: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