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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梅林:上海梅林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7-26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杨浦区济宁路 18 号上海梅林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 / 10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
                       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第九届董事会设立各              √
        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2.01    选举吴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            √
        期三年
2.02    选举李俊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任期三年
2.03    选举沈步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任期三年
2.04    选举汪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任期三年
3.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3.01    选举刘长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
                                    2 / 10
           事,任期至 2023 年 2 月
 3.02      选举田仁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任期三年
 3.03      选举郭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任期三年
 3.04      选举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任期三年
 4.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4.01      选举方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              √
           期三年
 4.02      选举俞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任期三年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参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2);《上海梅林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3);2022 年 7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6)。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3 / 10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73          上海梅林         2022/8/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4 / 10
(一)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5 日 9:00 点—16:00 点。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地铁 2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 路、923 路、

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

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

字样。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 股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为落实当前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 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
       投票形式参加股东大会。
(2) 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
       定和要求。入场前,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登记、现场抗原测
       试工作,并出示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本人有效的健康码、行程
       码绿码。
(3) 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
       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

                                   5 / 10
  2、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 18 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袁勤

  联系电话:0086-021-22866016

  传真:0086-021-22866010

  3、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6 / 10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第九届董事会设立
           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2.01             选举吴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2.02             选举李俊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2.03             选举沈步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2.04             选举汪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3.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7 / 10
3.01           选举刘长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 2023
               年2月
3.02           选举田仁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3.03           选举郭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3.04           选举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4.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4.01           选举方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4.02           选举俞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8 / 10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9 / 10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