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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梅林:上海梅林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0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2022 年度,作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刘长奎,男,1969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国
会计学会高级会员,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副
院长,自 2017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田仁灿,男,1961 年出生,比利时籍,工商管理学硕士,具有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现任瑞锐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创始人/总裁,自 2019 年 6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林,男,1975 年出生,汉族,EMBA 硕士,中共党员,具有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现任上海至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洪亮,男,1975 年出生,硕士学位,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上海至合
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医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黄继章
为独立董事,刘长奎到期离任。
    黄继章,男,1988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现任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烁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1/6
司(拟上市)、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等公司独立董事,
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QP 案例比赛评委等职。自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议事项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我们按时出席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我们
认真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2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
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刘长奎        12 次        12 次           9次      0次      0次       4

 田仁灿        13 次        13 次       12 次        0次      0次       3

 郭    林      13 次        13 次       10 次        0次      0次       4

 洪    亮      13 次        13 次       11 次        0次      0次       4

 黄继章         1次          1次            1次      0次      0次       0

      (三)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实施细则,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高管和董
事提名及薪酬情况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
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

                                      2/6
我们进行及时沟通,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
独立董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们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
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 6 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我们对上述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我们本着严
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工作要求,出具了
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我们
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
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
       (四)2021 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对可能发生减值损
失的部分资产进行大额计提准备。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
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五)海外子公司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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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告期内,海外子公司银蕨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蕨农场”)通过
收购土地等资产来保障工厂电力、天然气、热水和废物处理等服务的延续性。我
们认为:本次收购事项符合银蕨农场经营规划,银蕨农场已经聘请了专业的评估
机构进行评估,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银蕨农场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开展了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我们认为:银蕨农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开展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其带来的风险,
且银蕨农场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
控制等措施;银蕨农场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
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了董事,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并对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人员任职程序符合规定,拥有相应的
任职资格;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
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且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资格和能力,并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八)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考虑后续发展及 2022 年度预算资金的需求,兼顾股东对于
公司的合理派现要求拟定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
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海


                                   4/6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
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应有
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
行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和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
的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切实维护好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继章、田仁灿、郭林、洪亮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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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继章:_________________                  田仁灿:_________________




郭   林:_________________                 洪   亮:_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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