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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天业:转让所持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83%股权的关联交易完成公告2018-11-2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5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95.83%股权的关联交易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天业”)与新疆天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
天业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房产”)
95.83%股权,2018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
始实施, 2018 年 11 月 2 日,完成泰康房产 95.83%股权转让过户手续,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天业集团支付的 4,689.00 万元泰康房产 95.83%股权转让款,截止
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泰康房产归还的 4,868 万元全部借款,详见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2018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临 2018-044、临 2018-053 号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转让所持泰康房产 95.83%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成,现将
有关专项审计后续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河子市泰康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审计、评估基准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起至股权交割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止,泰康房产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
权益变动,由公司对应享有或承担。股权交割日为交割专项审计日,公司聘请具有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以专项审计值来确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
交割日新疆天业应享有或承担的损益。
    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泰康房产资产交割过渡期利润
表(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进行交割审计,泰康房产经审计过渡期
净利润为 2,336,491.63 元,归属新疆天业享有的净利润为 2,239,059.93 元,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
3-402 号)。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