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股票代码:6000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1-4-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新疆天业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天 能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引起的。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9-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基本情况 ................................................................................................................... 5 二、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6 三、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 6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声 明 ..................................................................................................................................... 13 附表一 ..................................................................................................................................... 14 1-4-9-3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新疆天业、上市公司、 指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业 指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 锦富投资 指 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天业集团和锦富投资 天域融 指 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 式向天业集团及锦富投资购买标的资产,同时以询价方式 本次交易 指 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可 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分别向天业集团发行 319,444,444 股股份及 2,475,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锦 本次发行 指 富投资发行 67,760,942 股股份及 525,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购买相关资产 本报告书 指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 《购买资产协议》 指 营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 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投资运营有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限公司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投资运营有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 限公司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指 补充协议》 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4-9-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 成立日期 1996 年 6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宋晓玲 注册资本 3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1299898838W 氯碱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片碱、粒碱、固碱、 液碱)次氯酸钙、次氯酸钠、石灰、高沸物(二氯乙烷)销售。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1,4-丁二醇、乙二醇、 化学制品、固汞 催化剂、水泥及水泥制品、塑料制品、碳酸钙、碳酸钠的生产 与销售。钢材、建材、畜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的销售。 种植业、养殖业,节水农业技术推广,节水农业工程技术研究, 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物业管理,自建铁路专用线的 轨道运输。装卸与搬运,检测设备技术咨询与服务,机器设备租 经营范围 赁服务,模具、零配件加工与制作。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 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代理报关、报检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 与咨询,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网络综合布线工程,自动化控制系 统,工业监控设施的销售、安装和维护,网站设计、制作和维护。 农业规划设计、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农作物的种植和销售、 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工程设计、施工、承包、技术转让。火 力发电;供热;电、蒸汽的销售;电气试验。车辆租赁、餐饮服 务。电石、煤及煤制品的销售。矿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 1-4-9-5 二、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天业集团的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宋晓玲 党委书记、董事长 女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周军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李彤 董事 女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张新程 董事 男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陈财来 董事 男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朱刚 董事 男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谢婷婷 董事 女 中国 新疆乌鲁木齐 无 安志明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李世英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李学宽 总工程师 男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陈建良 董事会秘书 男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万霞 副总会计师 女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黄燕 人力资源副总监 女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王朔 安全环保总监 女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李芳 总经理助理 女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黎春柳 财务副总监 女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余显军 副总工程师 男 中国 新疆石河子 无 三、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 额 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控股新疆天业外,天业集团直接持有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公司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名称:天业节水,股份代号: 0840.HK)21.50%股权,同时通过控股新疆天业间接持有天业节水 38.91%股权。 除前述情况外,天业集团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4-9-6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发行前,天业集团持有新疆天业 408,907,130 股股份,并通过全资子公 司天域融持有新疆天业 3,954,906 股股份,合计 412,862,036 股股份,占新疆天业 总股本的 42.46%。 经新疆天业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72 号文核准,新疆天业向天业集团发行 319,444,444 股股票、向锦富投资发行 67,760,942 股用于购买相关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天业已完成本次交易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工作,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24 号),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新疆天业已收到天业集团投入的天能化工 82.50% 股权,锦富投资投入的天能化工 17.5%股权。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新疆天业 实际已向天业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9,444,444 股、向锦富投资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760,942 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天域融持有新疆天业的股票 由 412,862,036 股增加至 732,306,480 股,持股比例由 42.46%增加至 53.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2019 年 11 月 27 日,新疆天业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天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天域融计划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 12 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择机增持新疆天业股份,拟增持资金规模不 超过 5,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域融已累计增持新疆天业股份 3,954,906 股,天域融仍处于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 1-4-9-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天业集团持有新疆天业 408,907,130 股股份,并通过全资子公 司天域融持有新疆天业 3,954,906 股股份,合计 412,862,036 股股份,占新疆天业 总股本的 42.4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天业实际已向天业集团发行股票 319,444,444 股, 天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天域融持有新疆天业的股票由 412,862,036 股增加至 732,306,480 股,持股比例由 42.46%增加至 53.8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经新疆天业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72 号文核准,新疆天业向天业集团发行 319,444,444 股股票、向锦富投资发行 67,760,942 股用于购买相关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天业已完成本次交易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工作,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24 号),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新疆天业已收到天业集团投入的天能化工 82.50% 股权,锦富投资投入的天能化工 17.5%股权。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新疆天业 实际已向天业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9,444,444 股、向锦富投资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760,942 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天域融持有新疆天业的股票 由 412,862,036 股增加至 732,306,480 股,持股比例由 42.46%增加至 53.8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天域融合计持有新疆天业 732,306,480 股股票,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19,444,444 股,上述股份均不存在 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1-4-9-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9 年 11 月 27 日,新疆天业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天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天域融计划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 12 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择机增持新疆天业股份,拟增持资金规模不 超过 5,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域融已累计增持新疆天业股份 3,954,906 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天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天域融未卖出新 疆天业股份。 1-4-9-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业集团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9-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1-4-9-11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晓玲 年 月 日 1-4-9-12 声 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记 载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承诺人: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晓玲 年 月 日 1-4-9-13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新疆石河子市 股票简称 新疆天业 股票代码 60007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石河子市 名称 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有 ■ 无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412,862,036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42.46%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动数量:319,444,444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11.4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拟于未来 12 注: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域融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 个月内继续增持 海证券交易所择机增持新疆天业股份,拟增持资金规模不超过 5,000 万元。 1-4-9-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 否 □ 否在二级市场买 注: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域融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 卖该上市公司股 海证券交易所择机增持新疆天业股份,拟增持资金规模不超过 5,000 万元。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不适用 ■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晓玲 年 月 日 1-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