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金花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 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3、经我们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签名: 黄丽琼 牛晓涛 郭 凌 2017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