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19-01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本公司财务报
表。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
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
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
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
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审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