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9-04-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花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16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金花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648 号文批准,公司由主承
销商国金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67,974,41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37,599,993.9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8,780,819.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
华验字(2018)61060001 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2,878.08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131.86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42.74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33,488.97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规定的制订和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花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办法》),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和管理。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
称“浦发银行西安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战略合作,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安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户 2018 年末余额(含利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 72150078801800000103 8,488.72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6010001421042939 25,000.25
合计 33,488.97
注:募集资金中 1.50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归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131.86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一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将所投向新工厂搬迁
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中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
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 收益率 委托理财金 实际收回 实际获
合作方 起息日 到期日
型 (%) 额 本金 得收益
浦发银行 结构性 2018 年 9 2018 年 10
3.60 10,000.00 10,000.00 35.00
西安分行 存款 月 21 日 月 26 日
浦发银行 结构性 2018 年 9 2018 年 12
4.25 20,000.00 20,000.00 205.19
西安分行 存款 月 28 日 月 27 日
浦发银行 结构性 2018 年 12 2019 年 3
4.25 8,000.00 - -
西安分行 存款 月 28 日 月 28 日
通知存 2018 年 12
长安银行 1.35 13,000.00 - - -
款 月 21 日
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理财收益 240.19 万元;未到期浦发银行结构性
存款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到期收回,获得理财收益 85.00 万元;长安银行通知存款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赎回 12,500 万元,2019 年 2 月 13 日赎回剩余 500 万元,累计获得理财收益 9.65
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表一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 233.46 万元,系
募集资金账户所孳生的利息。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
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 61060010 号),认为:金花股份 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七、 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金花股份本
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
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花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2013
年修订)》以及金花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募集资金总额 62,878.0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31.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31.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可
已变更 调整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项目(含 后投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到预计 否发生
目 部分变 资总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 效益 重大变
更) 额 期
(3)=(2)-(1) =(2)/(1) 化
补充流动资
14,878.08 14,878.08 15,111.54 15,111.54 233.46 101.5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新厂区搬迁
48,000.00 48,000.00 20.32 20.32 -47,979.68 0.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建项目
合计 62,878.08 62,878.08 15,131.86 15,131.86 -47,746.22 24.0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将所投向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中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该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
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为 233.46 万元,系募集资金所孳生利息。
注:募集资金总额 62,878.08 万元系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王 翔
邹 丽 萍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