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19-01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648 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票 67,974,413 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37,599,993.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8,780,819.6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 号)审验确认。 (二)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7,599,993.94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8,819,174.34 募集资金净额 628,780,819.6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1,318,550.83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427,433.48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334,889,702.2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1 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金 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同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18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长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18 年 9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 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 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 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 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2 规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财务顾问等签订的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国 金证券,随时接受其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资金余额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 72150078801800000103 84,887,174.47 限公司西安分行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6010001421042939 250,002,527.78 合 计 334,889,702.25 注: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8000 万元,长安银行通知存款 13000 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1,318,550.83 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国金证券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 3 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 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国金证券已分别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益 实际收回 实际获 合作方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率(%) 本金 得收益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 结构性存款 3.60 10,000.00 2018 年 9 月 21 日 2018 年 10 月 26 日 10,000.00 35.00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 结构性存款 4.25 20,000.00 2018 年 9 月 28 日 2018 年 12 月 27 日 20,000.00 205.19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 结构性存款 4.25 8,000.00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019 年 3 月 28 日 长安银行 通知存款 1.35 13,000.00 2018 年 12 月 21 日 上述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将本金及收益全额存入了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表一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 233.46 万元,系募集资 金账户所孳生的利息。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 4 具了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第 61060010 号),认为金花股份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金花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2013 年修订)》以及金花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5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 6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878.08 15,131.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15,131.86 调 截至期末累 已变 整 截至期 项目可 计投入金额 更项 募集资金 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本年度投 与承诺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承诺投资 投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入金额 金额的差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 总额 资 金额(1) (2) (4)= 态日期 重大变 (3)= 变更) 总 (2)/(1) 化 (2)-(1) 额 补充流动资金 14,878.08 14,878.08 15,111.54 15,111.54 233.46 101.5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 48,000.00 48,000.00 20.32 20.32 -47,979.68 0.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62,878.08 62,878.08 15,131.86 15,131.86 -47,746.22 24.0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为 233.46 万元,系募集资金所孳生利息。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