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19-08-2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金花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
公司《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认真审
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黄丽琼 牛晓涛 郭 凌
2019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