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金花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 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高管人员聘任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3、经我们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 郭 凌 师 萍 张小燕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