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金花 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审 慎的态度,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 郭凌 师萍 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