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 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 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ST 金花”、“公司” 或“发行人”)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金花股份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648 号文批准,公司由主承 销商国金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974,41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37,599,993.9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8,780,819.6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 号)验证。 (二)2020 年度内募集资金的存管和使用情况核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2,878.08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9,569.11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130.8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5,439.77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规定的制订和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花股份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 称“浦发银行西安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战略合作,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安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序号 开户银行 账户 (含利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1 注 72150078801800000103 24,115.06 限公司西安分行 1 注2 2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6010001421042939 21,324.71 合计 45,439.77 注 1: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因“1996 年西安市钟鼓楼广场投资联建项目”向陕西省西 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根据公司公告(临 2020-076 号)以及募集资金监管户浦发银 行的资料显示: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 金被法院诉讼冻结,冻结的金额为 4,000.00 万元,冻结到期日为 2021 年 11 月 13 日。目前 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尚未宣告,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 注 2: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2 月 10 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ST 金花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未执行划款指令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1 年 2 月 3 日及 2021 年 2 月 4 日,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监管户长安银行合计 21,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划转至浦发银行募集资 金监管户继续进行监管。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0.5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9,569.11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将所投向新工厂搬迁 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中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 亿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 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 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期收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实际收回 实际获 合作方 产品类型 益率 金额 起止时间 到期时间 本金 得收益 长安银行 大额存单 2.3250% 1,500.00 2019/7/10 2020/7/10 1,500.00 34.93 长安银行 大额存单 2.3250% 7,000.00 2019/7/11 2020/7/11 7,000.00 162.95 注 长安银行 通知存款 1.3500% 500.00 2019/9/27 6.21 注 长安银行 通知存款 1.3500% 200.00 2019/9/27 2.63 注 长安银行 通知存款 1.3500% 500.00 2019/9/27 5.91 长安银行 大额存单 2.3250% 1,000.00 2019/9/29 2020/9/29 1,000.00 23.39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8000% 500.00 2019/12/5 2020/3/4 500.00 4.64 西安分行 款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7000% 6,000.00 2019/12/19 2020/3/19 6,000.00 54.27 西安分行 款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7500% 2,000.00 2019/12/31 2020/3/31 2,000.00 18.75 西安分行 款 长安银行 通知存款 1.3500% 10,000.00 2020/1/4 2020/8/24 10,000.00 87.28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8000% 500.00 2020/3/5 2020/6/3 500.00 4.70 西安分行 款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8000% 6,000.00 2020/3/19 2020/6/17 6,000.00 56.37 西安分行 款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8000% 2,000.00 2020/4/1 2020/6/30 2,000.00 18.79 西安分行 款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4000% 500.00 2020/6/4 2020/9/2 500.00 4.20 西安分行 款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4000% 6,000.00 2020/6/18 2020/9/16 6,000.00 45.24 西安分行 款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1550% 2,000.00 2020/7/2 2020/8/3 2,000.00 5.43 西安分行 款 注 长安银行 通知存款 1.3500% 1,500.00 2020/7/14 8.72 长安银行 通知存款 1.3500% 7,000.00 2020/7/14 2020/8/24 5,000.00 19.27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2.6500% 2,000.00 2020/8/6 2020/8/20 2,000.00 2.06 西安分行 款 长安银行 通知存款 1.3500% 9.19 2020/8/24 浦发银行 通知存款 2.0250% 1,700.00 2020/8/25 2020/9/1 1,700.00 0.67 西安分行 浦发银行 通知存款 2.0250% 15,300.00 2020/8/25 2020/9/1 15,300.00 6.02 西安分行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1000% 10,000.00 2020/9/10 2020/12/10 10,000.00 76.64 西安分行 款 浦发银行 2020/9/23 通知存款 2.0250% 7,000.00 2020/9/11 7,000.00 10.58 西安分行 2020/10/19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1000% 4,000.00 2020/9/16 2020/12/16 4,000.00 31.00 西安分行 款 浦发银行 大额存单 3.5000% 2,000.00 2020/9/16 2023/9/16 西安分行 浦发银行 注 大额存单 1 3.5000% 3,000.00 2020/9/23 2023/9/23 西安分行 注2 长安银行 通知存款 1.3500% 1,000.00 2020/10/13 2.40 浦发银行 大额存单 3.4500% 4,000.00 2020/10/19 2023/10/19 西安分行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0500% 10,000.00 2020/12/9 2021/3/9 西安分行 款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3.0500% 4,000.00 2020/12/16 2020/3/16 西安分行 款 实际获得收益合计 693.04 注 1:该大额存单产品系浦发银行发行的可转让大额存单,短期内能实现转让; 注 2:长安银行的通知存款系每 7 天滚动处理,在存单赎回前无明确到期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为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补充流动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发行人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建 设进展缓慢,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如下: 1、 部分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未完成 根据《西安市高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药厂搬迁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西安新发商发【2016】162 号)、《陕西省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等文件,批复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均为 140 亩工业建 设用地。2017 年 3 月底,公司与户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土地出让面积折合 119 亩,2018 年 9 月户县国土资源局完成了该地 块的交付。 因项目前期备案及整体规划均按照 140 亩用地进行整体规划,同时剩余的 21 亩用地为长条形,长约 350 米,宽约 40 米,临近主干道草堂六路,项目主要厂 房、办公楼、主入口均在此位置,导致无法分地块规划,也由此导致项目在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程序无法正常推进,项目进展缓慢。 根据公司向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的《金花股份制药厂搬迁扩建项目 21 亩 建设用地的申请》(金企股字【2021】3 号)显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已完成对 剩余 21 亩建设用地的批复,西安市自然资源局也已完成二级批复,尚待后续的 招拍挂程序完成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后全面启动项目建设。 2、2020 年公司管理层的变动原因 2020 年 6 月 19 日,控股股东金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部分股权被 司法拍卖,发行人引入了新的主要股东。随后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 本届董事、监事人员变动较大,在后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时,沟通事项较多。 因前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未达到计划进度。保荐机构访谈了 发行人董事长,同时获取发行人 2021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新工厂搬迁扩建 项目的说明》,主要内容如下:“2020 年初至今,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施工许可证审批、疫情影响开工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项目的建设进度落后于原 计划,预计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无法完成原定的建设任务。为此公司董事会 将对项目建设期的变动情况和项目施工进度表进行专题会议研讨。公司金花制药 厂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新工厂 搬迁扩建项目的可行性无任何变化,公司也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计划,公司正积极 解决建设进程中的相关问题,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加快建设进度。”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继续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督导 针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安全,保荐人继续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户的持续督导管 理,除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募集资金监管户银行每月 10 日前及时给保荐 代表人发送对账单,并及时问询公司每笔资金的用途外,针对公司募集资金户的 现存状况,保荐代表人发出持续督导函,要求募集资金监管户客户经理、公司财 务负责人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针对特别大额单笔对外付款,希望公司及 监管银行能够于付款前向保荐代表人履行告知义务。保荐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监管 要求。 (九)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提请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加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督促其充分了 解《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 则》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督促其加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的学习,特别是 关于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强化有关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管理,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 有关规定,能及时履行报备、审批、决策程序,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杜绝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和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ST 金花本 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的逐笔相关资料、中介机构相 关函证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十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花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金花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 62,878.08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569.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可 已变更 调整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项目(含 后投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到预计 否发生 目 部分变 资总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 效益 重大变 更) 额 期 (3)=(2)-(1) =(2)/(1) 化 补充流动资 14,878.08 14,878.08 - 15,111.54 233.46 101.5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新厂区搬迁 48,000.00 48,000.00 90.55 4,457.57 -43,542.43 9.29% 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建项目 合计 62,878.08 62,878.08 90.55 19,569.11 - 31.1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 亿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 过人民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 1:募集资金总额 62,878.08 万元系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2020 年 6 月,公司管理层预计在 2021 年底,本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工程可全部完成。但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低于 原预期,同时发行人认为现在无法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仅出具说明公司: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的可行性无任何变化,公司也无变更募投 项目的计划,公司正积极解决建设进程中的相关问题,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加快建设进度。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丽萍 舒柏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