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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花: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 金花                编号:临 2021-02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崔小东对该议案提出意见,意见如下:
    本人对监事会工作报告中第二项第三条第二段中内容持反对意见,监事会无
权干涉新工厂建设进度。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二项第三条第二段内容为:监事会注意到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至今未实际开工建设,未达到计
划进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已多次督促公司董事长推进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
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0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 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未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1 票,反对票 2 票,弃权票 0
    监事长李鹏先生、监事张云波女士对该议案提出意见,意见如下:
    监事长李鹏先生:为充分维护股东的长期投资收益,利润分配方案必须兼顾
公司长远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 2021 年总经理工作规划,
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已确定多项产品研发、拓展、设备改造、扩产扩能等,另
外,公司经营及贷款、还款同样需要资金,有鉴于此,为确保公司长远发展,按
照《公司章程》并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合理进行利润分配。2021 年,面对医药
行业政策影响和疫情有可能反弹等多重压力,公司必须以充足的资金储备来确保
企业应对市场变化及疫情可能再次反弹等因素带来的不可预见性风险。
    监事张云波:同意利润分配,但在分配预案的制定上,请充分考虑股东的长
期投资收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预案。鉴于此:1、请
充分考虑公司 2021 年总经理工作规划,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已确定多项产品研
发、拓展、设备改造、扩产扩能等需要资金支持。2、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贷
款归还。3、2021 年面对医药行业政策影响和疫情有可能反弹等多重压力,公司
应考虑以充足的资金储备来确保企业应对市场变化及疫情可能再次反弹等因素
带来的不可预见性风险。
    请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监事会注意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至今未实际
开工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已多次督促公司董事长推进新工
厂搬迁扩建项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
—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
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