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66,897,654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7.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3.63%)将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7 月 17 日 10 时止被司法拍卖。(详见“临 2021-041 号”)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告知并通过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核实,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66,897,654 股已中止拍卖。(详
见“临 2021-042 号”)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告知函,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份 66,897,654 股,将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 10 时至 2021 年 8 月 22 日
10 时止被司法拍卖。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花股份”)于2021
年7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金花投资的告知函,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
安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发布公
告,将公开拍卖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66,897,654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63%,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关于拍卖事项告知函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2 月 11 日,金花投资以持有的金花股份 6689.7654 万股限售流通股
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在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申请办理了
61300 万元信托贷款业务,依据金花投资与西藏信托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
贷款期限为 3 年。上述贷款到期后,因受疫情及经济下行的影响,金花投资未能

按时全额归还上述贷款,目前为逾期状态。 2021 年 1 月 14 日,应西藏信托申
请,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签发了(2020)沪东证执行字第 247 号《执行证书》,尔后,
西藏信托据此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21)陕 01 执 547 号)。
金花投资认为,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就本次贷款业务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
债权文书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均存在多项程序及实体错误,且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前述公证债权文书,并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撤销公证债权文书事宜提起诉讼。2021 年
6 月 7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金花投资不予执行申请,2021 年 6 月
16 日,金花投资已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目前仍在复议审理过程中。
    案件执行过程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除冻结金花投资持有的金花股份

6689.7654 万股股票外,还将案涉贷款抵押人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名下抵
押物采取了查封措施,且已就该抵押物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2021 年 4 月 20 日,
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组织下,金花投资与西藏信托一同前往了上述抵押物现
场进行了勘查,2021 年 5 月 19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抵押物评估机构的
聘选,指定陕西正和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评估机构,现陕西正和房地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相关评估工作,根据陕西正和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正和(估)字 2021 第 0106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其价值 68866.00 万元
(大写:陆亿捌仟捌佰陆拾陆万元整)。
    目前案涉抵押物尚未最终拍卖,拍卖款项也未确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年7月19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金花投资已质押金花股份

6689.7654万股股票第二次发布公开拍卖公告,公告记载,本次拍卖竞价时
间:2021年8月21日10时至2021年8月22日10时止。金花投资认为人民法院挂网拍
卖的执行行为存在瑕疵,将于2021年7月21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
议,后续还将继续采取相关法律手段,维护金花投资及广大股民之合法权益。


    二、拍卖信息
    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持有的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6,897,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93.63%)将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拍卖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10时至2021年7月17日10时止。(详见“临2021-041
号”)
    2021年6月25日,公司对外披露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份66,897,654股已中止拍卖。(详见“临2021-042号”)
    2021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告知函,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份66,897,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3.63%),将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10时
至2021年8月22日10时止,拍卖平台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


    三、本次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金花投资持有的“金花股份”(证券代码:600080)股票
66,897,654股(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2、网络平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
    3、竞价时间:2021年8月21日10时至2021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4、竞买限制:
    (1)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

得参加竞买;
    (2)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
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
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量的30%,不得参加竞买;如竞

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达到30%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此期间,法院
依法终止拍卖程序。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须于2021
年8月12日前向西安中院申报,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西安中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
间对上述股票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自2021年7月21日起至2021年8月20

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6、拍卖方式及起拍价、展示价:以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
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以2020年5月26日股票(司法冻结)前一日的收盘价乘
以股票总数作为展示价格,以2021年8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乘以总股票
数的80%为实际起拍价格。

    展示价格:305,053,302元,起拍价格:以2021年8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
价的均价乘以总股票数的80%为实际起拍价格。保证金:15,500,000元;增价幅
度:1,500,000元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公告拍卖进展事项对公司
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
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