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2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有效地监督及
指导审计工作。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郭凌女士(主任委员)、董事
吴梦窈女士、独立董事师萍女士组成,各委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基本情况如下:
郭凌女士:硕士,2008 年至今担任西安恒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2017 年 6 月至 2022 年 3 月 4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师萍女士:博士,会计学教授。现任国际医学(000516)、海天天线(香港
上市 8227)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 29 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梦窈女士:硕士,市场金融专业, 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 PBG
Property Group 任市场总监、董事;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宜信卓越财富
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任合规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 JLA 会计
事务所法证会计部咨询顾问;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邦恩德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赵舸女士:硕士,2008 年至 2015 年,任北大方正集团、北大医疗产业集团
副总裁,2020 年至 2021 年,任国体吉讯科技有限公司 CEO,2020 年取得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从业证书,2016 年至今任北京百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CEO。2022 年 3 月 4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朝阳先生:博士,2009 年 8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职于西安保税物流投资建
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内陆港运营办主任;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职于丝绸之路国际总商会副秘书长。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鉴于郭凌女士已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赵舸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调整后的审议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师萍、独立董事赵舸、董事张朝阳
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师萍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了 5 次会
议,分别为:
(一)2021 年 2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 2021 年度审计沟
通会,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1 年度审计初审情况的汇报,对相关报告和议案
进行预先审阅。
(二)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编制的2020年财
务会计报表的意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支付2020年度审
计机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0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三)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四)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 年三季度报告》;
(五)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
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计划阶段,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详细审阅了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年报工作安排,就年报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
计时间、审计方法等需要注意的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讨论和沟通,确保年度报
告的按时完成。在审计完成阶段,认真审阅相关报告,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
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审计内容
充分完整,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确认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同时督促
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整
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议,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
制建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
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需求。
(五)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保证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
水平和执业能力,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指导公司
审计工作,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优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职能,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
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赵 舸 师 萍 张朝阳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