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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04-2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有效地监督及指导审计工作,有力推进公司决
策科学性、合规性的不断提升,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师萍女士:博士,会计学教授。现任国际医学(000516)、海天天线(香港
上市 8227)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 29 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舸女士:硕士,2008 年至 2015 年,任北大方正集团、北大医疗产业集团
副总裁,2020 年至 2021 年,任国体吉讯科技有限公司 CEO,2020 年取得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从业证书,2016 年至今任北京百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2022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22 年 3 月 4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朝阳先生:博士,2009 年 8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职于西安保税物流投资建
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内陆港运营办主任;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职于丝绸之路国际总商会副秘书长。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了 5 次会
议,分别为:
    (一)2022 年 2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 2022 年度审计沟
通会,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2 年度审计初审情况的汇报,对相关报告和议案
进行预先审阅;
    (二)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编制的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意见》、《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支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三季度报告》;
    (五)2022 年 12 月 6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并对
其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计划阶段,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详细审阅了
信永中和提供的年报工作安排,就年报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
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确保年度报告按时完成;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
工作进行督促,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保证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在审计完成阶段,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审阅相关报告,积极履行职责,审计
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审计内容充分完整,出具的报告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
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审计部门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审计部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认真
审阅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
报告》、《2022 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材料,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况,能够全面、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
营层规范运作。
     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要求董
事会及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及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
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配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审计
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法定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
力,有效地指导公司审计工作,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有效推动公司治理水
平的提升。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
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赵 舸     师   萍   张朝阳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