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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仁堂: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20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19-03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天贵大街 33 号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43,704,0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8.8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1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贾泽涛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1,371,470,2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关于现金分红实施的具体事宜,全权委托董事会办理,实施日期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43,700,848 99.9996             3,200        0.0004          0             0




2、 议案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             (%)

       A股        938,045,349 99.4003 5,658,399    0.5995      3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北 京 同 仁 堂 18,813,025 99.9829 3,200 0.0171         0        0
          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19
          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第 2 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1 为普通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
数以上通过。
    议案 1 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玫律师    马佳敏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3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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