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 2020-01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
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 1-3 月份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提名监事的预案
因工作需要,詹鑫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由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提名王继雄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上述第三项尚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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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附:个人简历
王继雄先生,35 岁,大学学历,工学学士,政工师。曾任北京市纪委、北
京市监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组织部二级主任科员,北京
市纪委、北京市监委组织部一级主任科员。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巡察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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