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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仁堂:会计师关于同仁堂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03-3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05556 号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同仁堂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同仁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玉



中国北京                               二O二一年 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