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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仁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3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与商业经验。2020 年,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
尽责。现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
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不足,
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总会计师温凯婷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他委员
保持不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吴星宇、刘渊、温凯婷。其中,主任委员
仍由独立董事吴星宇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0 年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定要求,会议提出的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2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向审
计委员会汇报了 2019 年度的经营情况,提交了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开展审计工作。
    (二)2020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在该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对存货进行报废的议案等。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深入分析
和讨论,同意将各项内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 2019 年度审计总结并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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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0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2020 年 8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2020 年 10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
    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并认真审阅年度
财务报表,同时召集会议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了审核,并
就公司年度审计有关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听取年审会计师
关于年审计划的汇报;在年审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与会计师及时沟通,并于董
事会召开前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为董事会审议与决策提供参考。报告期
内,各位委员勤勉尽责,针对审计工作安排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与年审会计师充分
沟通,并督促和勉励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度报告,发挥了良好的监督
作用,保证了审计的独立性。
    其他各次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均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于董
事会召开之前进行审议,并重点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
易等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
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二)审查监督内部控制工作
    1、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有关事项的汇报,展开
充分探讨。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管理层构建了切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内部控
制总体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加以持续完善和健全,有助于提升运营效率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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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发展实际,
有利于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公司内控工作小组于年初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在
年中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在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内
控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内控工作小组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协助公司内控体系
的平稳运行与内控小组的工作顺利开展。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基本有效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
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有力协调公司经营层、
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相互配合,关注年报的编报和年审的进程,在年度审
计过程中尽职尽责的对各次沟通事项给予关注并认真审议,充分表达专业意见,
为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年报编制工作的顺畅进行发挥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遵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与《审计委
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运作效率,继续切实发
挥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控工作
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在新的一年里,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监管要求,积极发挥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
据,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经营,切实维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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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星宇   刘渊       温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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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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