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3353 号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公司”) 委托,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同仁堂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03939 号)。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 同仁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同仁堂公 司实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 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同仁堂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情 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同仁堂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修订)》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同仁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了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同仁堂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第八届第二十一次董事 会与第八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2)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 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 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 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财政部于 2021 年 6 月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 号),适用财会〔2020〕10 号简化方法 的租金减让期间由“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 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 付款额,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同仁堂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对于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发 生的经营租赁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①新租赁准则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同仁堂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 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同仁堂公司 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并未对同仁堂公司满足租赁定义的合同的范围产生 重大影响。 作为承租人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同仁堂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 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入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同仁堂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 表数据进行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同仁堂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 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同仁堂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 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对于除短期低价值租赁外 的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 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同仁堂公司按照附注五、19 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同仁堂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 12 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同仁堂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所采用的增量借款 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 3.85%至 4.90%;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同仁堂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 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同仁堂公司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 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 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同仁堂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 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 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183,394,927.65 - -10,093,220.78 173,301,706.87 预付账款 264,886,100.93 - -66,445,699.51 198,440,401.42 使用权资产 -- - 1,689,937,145.65 1,689,937,145.65 资产项目合计 448,281,028.58 - 1,613,398,225.36 2,061,679,253.94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28,298,884.88 - 388,371,888.00 1,216,670,772.88 租赁负债 -- - 1,225,026,337.36 1,225,026,337.36 负债项目合计 828,298,884.88 - 1,613,398,225.36 2,441,697,110.24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项目 2021.01.01 使用权资产: 项目 2021.01.0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1,689,937,145.65 原租赁准则下确认的融资租入资产 - 合 计: 1,689,937,145.65 ②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同仁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按照财会 〔2021〕9 号规定的适用范围,重新评估是否符合简化处理的条件,对于简化方 法的选择一致地应用于适用范围调整前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 同仁堂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选择不采用简化方法的, 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不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同仁堂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采用简化方法的,对适 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采用简化方法。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的相 关租金减让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6,328,467.32 元。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20]10 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 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 号)对同仁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 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玉 中国北京 二O二二年 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