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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同仁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3-2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与商业经验。2021 年,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
尽责。现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
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2021 年内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由第八
届与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完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吴星宇、
刘渊、温凯婷,于 2021 年召开的第一次至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履职;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谭红旭、乔延江、温凯婷,于 2021 年召开的第
四次与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履行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1 年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1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提交了未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公司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同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开展审计工作。
    (二)2021 年 3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在该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决定其报酬的预案、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等。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同意将各项内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 2020
年度审计总结并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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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1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1 年 8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2021 年 10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贷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
    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并召集会议并就公
司年度审计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听取年审会计师
关于年审计划的汇报;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及时沟通,并于董事会
召开前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为董事会审议与决策提供参考。报告期内,
各位委员勤勉尽责,针对审计工作安排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
并督促和勉励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度报告,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保证了审计的独立性。
    其他各次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均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于董
事会召开之前进行审议,并重点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
易等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二)审查监督内控评估工作
    1、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控工作小组提交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在了解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内控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内控工作小组的工作提出指导意
见,协助公司内控体系的平稳运行与内控小组的工作顺利开展。
    2、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有关事项的汇报,展开充分探讨。
    (三)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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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成果客
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要求,在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协调公司经营层、内审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相互配合,关注年报的编报和年审的进程,在年度审计过程
中尽职尽责的对各次沟通事项给予关注并认真审议,充分表达专业意见,为年审
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年报编制工作的顺畅发挥重要作用。
    (五)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1 年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外部审计机构,该事
务所在报告期内的财务审计过程中,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均符合标准,并能独立
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财务
审计工作符合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到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
营状况。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认真遵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与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运作效率,继
续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
内控工作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在新的一年里,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积极发挥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
供依据,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经营,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谭红旭    乔延江     温凯婷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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