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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06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1-089
企业债券简称: 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发展中心大厦 6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
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67,348,1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4.30
份总数的比例(%)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吴旭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张龙董事、谢康独
                                   1
       立董事、杨德明独立董事、曾萍独立董事因出差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张滔监事、陈旭东监
       事因出差请假。
            3、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出席 2 人。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宏先生,副总经理王铁军先生,总会计
       师马素英女士因出差请假。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蔡瑞雄    1,953,541,866              86.16                 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蔡瑞雄                   13,754,870          90.5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 司本次股 东大会 选举的 第八届董 事会董 事任期 自
       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
       务所律师
            律师:董方、欧剑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数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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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全部议案均获得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
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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