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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西防城港上思县人民政府签署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11-06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21-090 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西防城港上思县人民政府签署
     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
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
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
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公告为准。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
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与广西防城港上思县人民

                                1
政府(简称“上思县政府”)签署《广州发展上思光伏发电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简称“本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
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广西防城港上思县人民政府
    2、乙方: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框架协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本着政企联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
助推防城港市上思县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打造“农光
互补”、“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的复合型光伏项目,带
动当地劳动力就业和地方财政增收,使新能源与生态农业渔
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全城绿色能源带动绿色发展。
    (二)合作内容
    上思县政府支持新能源公司在辖区范围内投资开发地
面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具体为广州发展上思华兰 300MW
光储一体化项目、广州发展上思那琴 200MW 光储一体化项目。
    上述项目总装机容量约 500MW,总投资额约 20 亿。上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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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支持新能源公司积极推动相关项目前期工作、用地手
续办理等后续各项筹建工作。
    双方合资成立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由新能源公司
控股,上思县政府平台公司占股不低于 35%。新能源公司负
责项目前期开发、建设、运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上思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为新能源公司在上思县的投资、
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力提供协助和支持,在同等条件下,新能
源公司作为光伏发电及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的优选合作投
资方。双方共同推进区域内地面光伏项目、储能项目的投资
开发,新能源公司积极推动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双方共同争
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光伏指标申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公司此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将充分利用当地资
源优势,打造“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的
复合型光伏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产业规模和全国布
局范围,为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重要战略意
义。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
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
确定性。
    (二)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
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
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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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公告为准。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
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
规模将根据后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
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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